贴近你我 | 个人销售购买2年或以上住房免征增值税

购买不足2年住房增值税按3%征收率全额缴纳

       根据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12月30日发布的《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,自2026年1月1日起,个人(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)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免征增值税。这一政策适用于全国范围,包括此前政策差异较大的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。(北上广深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区分后,统一纳入免征范围)

免征条件个人(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)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房对外销售,免征增值税。

征收标准: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,按3%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。

     「证券日报2025年12月31日发布」据财政部网站12月30日消息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《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。《公告》明确,个人(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,下同)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按照3%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;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免征增值税。“这是房地产领域一项关键政策调整。”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在接受《证券日报》记者采访时分析称,此次政策最显著的变化是增值税征收率的下调。过去,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按照5%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,如今调整为按3%计算,这一调整直接降低了房屋出售环节的税费成本。《公告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)附件3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》第五条第一款同步停止执行。2026年1月1日前,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,符合该公告规定的可按该公告执行。(来源:证券日报     本报记者 韩 昱   )「此次政策调整的法律影响分析」

  1. 简化税制与降低负担:通过统一全国政策,消除了此前部分地区对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差异,简化了执行标准。降低短期住房交易成本,促进市场流动性,尤其对改善型购房者利好。
  2. 体现税收法定原则:政策调整依据《增值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确保税制连贯性,减少征收率档次,符合立法精神。
  3. 对房地产市场的积极意义:通过降低短期交易增值税,缓解市场供需矛盾,支持住房合理流通。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,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。
  • 时间计算 :以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时间为准,满2年即可享受免征优惠。
  • 信息共享 :税务部门与住建部门需建立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共享机制,确保审核效率。
  • 额外注意: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不适用该政策。退税需提供合同、备案信息等材料,按税务机关要求办理。「参考中华魂网公众号与中山本地宝公众号」

本文来自作者:阿懿投稿,不代表云南同胜律所事务所立场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yntsls.com/archives/117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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